一)资质变更需提交材料
(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书;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5)按企业新名称注册的注册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2)董事会决议或任职文件;
(3)工作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变更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还须提供检测机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关系证明材料;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负责人变更的还需要提供已变更的企业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验资报告;
(3)已变更的企业机构负责人或地址的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交材料
1、企业补办资质证书申请;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3、仅存的资质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均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